巡视巡察

巡视解读:紧盯在重要岗位可能提拔的干部问题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党的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并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权宜之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与时俱进改进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省区市和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作风、腐败、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力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视强度、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巡视工作条例》是制度的笼子,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力约束。《条例》修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历史上的巡视经验,吸纳巡视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定位,深化巡视监督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集中体现了全党的集体智慧结晶和制度创新成果。

    通过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对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列入巡视工作指导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予以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利于推动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做保证,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就是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央巡视办负责人强调,要把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学以致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旗帜鲜明,强化责任担当,亲自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切实把立场硬起来、责任扛起来、纪律严起来,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本救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如实客观反映问题和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既要敢于动真碰硬、较真叫板,又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巡视监督,落实好各项纪律要求,切实提高开展巡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党章要求。形势决定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从形势任务出发,在第三条指导思想中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巡视工作必须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唤醒党章纪律规矩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领导干部守不住党章党规党纪的底线,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巡视工作中,要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要突出重点,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形成更大震慑。通过巡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定“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