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通报了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乱收费典型案例。
1.平江县栗山学区工会主席凌全大违规操办宴会问题。2015年6月13日,平江县栗山学区工会主席凌全大为孙儿满月和新居搬迁设宴,宴请亲朋好友,其中有20多位老师参加,分三次共 20桌,收取礼金15050元。经调查核实,平江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凌全大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礼金全部清退。
2.岳阳县四中教师刘志平违规办班补课问题。2015年7月31日,岳阳县四中教师刘志平组织49名学生补课(文科班21人,理科班28人)。补习时间从7月31日至8月14日,共计15天,向每名学生收费1500元(补课费1000元,伙食费500元。)经调查核实,岳阳县教育局责令该校校长王征宇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刘志平老师行政警告处分。
3.华容县鲇鱼须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谢敏违规推销教辅资料问题。2015年9月,华容县鲇鱼须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谢敏采取向本校教师打招呼的方式,要求学生到其父亲在鲇鱼须墟场经营的“小贝壳”书店购买《课时夺冠》系列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教辅资料,每本单价15元。经调查核实,华容县教育局责令谢敏同志将违规推销的教辅资料费全额退还给学生,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湘阴县玉华乡玉华中学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2012上学期,湘阴县玉华中学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学生补课,自立项目收取九年级潜力生夜课费160元/人,八、九年级补上第八节课60元/人;2015年上学期,收取九年级134人中考报名费120元/人,超标准收取40元/人。经调查核实,湘阴县教育局责令该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超标准收取的中考报名费全额清退给学生,并给予玉华中学校长杨彩霞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5.临湘市职业中专违规收取高三高考班补课费的问题。2014年下学期,临湘市职业中专向高三高考班违规收取补课费83100元。2015年上学期,向高三高考班违规收取补课费66880元。两期合计149980元。经调查核实,临湘市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徐楚良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校长李晓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
6.汨罗市白水镇高冲小学代课教师江丽娟违规补课问题。2015年上学期开学初,汨罗市白水镇高冲学校代课教师江丽娟,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利用下午放学后在学校教室为10名学生补课,每生收取200元/月补课费,共计收费2000元。经调查核实,汨罗市教育局决定,分别给予白水镇中心小学校长刘培同志、白水镇高冲小学校长龙跃进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责成白水镇学校辞退代课教师江丽娟。
7.岳阳楼区朝阳小学教师巢姝有偿家教问题。2015年3月,岳阳楼区朝阳小学美术教师巢姝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取补课费7500元。经调查核实,岳阳楼区教育局给予巢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将收取的7500元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家长。
8.云溪区云溪一中教师余祥兴、张和平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2014年1月,云溪区云溪一中余祥兴老师介绍本校学生汪某某,并通过本校张和平老师介绍另外两名学生汤某某、陈某某参加“湖南省高水平运动员”特招,共收取活动经费30万元。2015年,经调查核实,云溪区教育局责令余祥兴和张和平老师将违规收取的特招活动经费全额清退给学生,并分别给予余祥兴老师和张和平老师党内警告处分。
9.君山区良心堡镇中心小学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2015年下学期,君山区良心堡镇中心小学在开学收费时,自立项目为区医保中心收取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一年级每生每年收取50元,共收费5000元。经调查核实,君山区教育局责成该校将收取的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全额清退,并对该校校长刘德强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10.岳阳市二中教师彭学军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上学期开学,岳阳市二中教师、班主任彭学军老师向本班每名学生代收500元,交学校每人434元,实际每人多收66元,全班62人共多收4092元。彭学军老师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每期向学生收取一定费用作为学生成长基金,2014年下学期共收62人,每人500元,共计31000元。2015年至案发时已收55人,每人500元,共计27500元。2014年下学期,彭学军老师组织本班学生到一搏教育培训学校补习文化课,一搏学校按每生200元介绍费与彭学军结算,彭学军收受介绍费5600元。经调查核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彭学军老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