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4-12-04 23:2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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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群办发〔2014〕30号)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针对“会所中的歪风”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按照“谁管辖、谁整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针对私人会所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及从中衍生的各种歪风,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坚决取缔违法设立的私人会所,全面整顿违规经营的私人会所,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使“会所中的歪风”得到有效整治。
(一)全面整治违法设立经营私人会所。对公安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查,杜绝办公用房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私人会所;严禁公安民警经营私人会所或在私人会所中兼职取酬。
(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各单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已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7月10日前自行清退,做到“零持有”。
(三)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对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