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按照《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和《岳阳市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岳阳市公安局开展整治公安民警参与打牌赌博专项行动。
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有关规定,重点落实好以下八项要求:
(一)严禁上班时间打牌;
(二)严禁在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酒店、茶楼等)打牌;
(三)严禁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
(四)严禁在检查和调研等公务活动中打牌;
(五)严禁挪用公款打牌赌博;
(六)严禁利用公款报销打牌赌博娱乐消费费用;
(七)严禁为打牌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和保护;
(八)严禁借打牌等任何形式参与赌博。
对违反八个严禁要求的公安民警,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l.对在上班时间打牌、在公共场所打牌、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在检查和调研等公务活动中打牌的公安民警,不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一律按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问责,年终考评均评定为不称职。2.对打牌赌博、挪用公款打牌赌博、利用公款报销打牌赌博娱乐消费费用的公安民警,除按第1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对挪用或报销公款的行为,一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从重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3.对为打牌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理。普通干部一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领导干部一律视情况给予免职等组织处理,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导致打牌赌博现象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