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做好“三严”文章强力推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执行
编辑:市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2-09-14 17:07
来源:岳阳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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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岳阳市工程治理办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 以创新和完善招投标监管体制为手段,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该市湘阴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经验基础上,认真做好“三严”文章,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严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该县专治办牵头,县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乡镇及县直各有关单位、县内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企业及外地在湘阴登记备案和从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197人,召开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执行工作专题大会,印发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小册子4500份,并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会后,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了闭卷考试,合格率100%。同时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湘阴周刊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广泛宣传。
二、严查处,督促贯彻执行。由县专治办牵头,从县发改、建设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对2009年以来5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等信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代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中标人不严格履行合同、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招投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同时,对重点项目、关健环节进行滚动检查。
三、严监管,完善竞标机制。建立了电子招投标制。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促进招投标活动“阳光操作”。建立从业人员资格押证制。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将执业资质押在招投标办公室,防止违规押证。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制。规范评标专家入库审查、考核培训、动态管理和抽取监督行为,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了招投标信用制。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档案记录,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环境的优化。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该县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13个,无一起投诉上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