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四个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
编辑:市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2-03-23 15:42 来源:岳阳市监察局
    近年来,临湘市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在一手抓好腐败案件惩处的同时,坚持一手抓预防,注重“四个结合”,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
    一、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注意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件,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市对近几年来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疏理,将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等过程中受到查处的以权谋私、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15起典型案件制作成展板,作为市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成果展“惩治篇”的主要内容,并分期分批的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2年来,共举办警示教育活动35期,15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地参加了警示教育。
   二、坚持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案件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分析会,帮助案发单位分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协助案发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制度。2年来该市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12次,帮助查找、分析并纠正管理漏洞和问题80多个,协助案发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0多个。
    三、坚持查办案件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寻求对策,及时组织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近几年来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土地违规开发,“小金库”屡禁不止,小病大治、“三乱”等教育、医疗、涉农等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倾向性问题,先后开展了全市性的乡镇违规土地开发,治理“三乱”、“小金库”和“清理吃空响”等15项专项清理,纠正和解决影响部门行业发展的各种深层次问题50多个,为部门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使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四、坚持事后查处与事前监督相结合。重大节日及干部岗位调整等特殊时期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期。该市立足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采取向领导干部送廉政台历、廉政贺卡、发廉政短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预警教育,增强廉政“免疫力”;对新近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培训及任前廉政谈话,把警钟敲在任前,帮助他们增强自律意识。2年来,该市向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村(居)两委书记、主任赠送廉政台历3000份,送廉政贺卡5000多张、发廉政短信20000多条,对200多名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及签订了廉政承书,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基础。(临湘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