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科级干部自五月份起须报告个人财产
编辑:市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3-06-03 17:32 来源:岳阳市监察局
      为强化对全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今年,临湘市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全市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市直单位重要股室负责人须向市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涉及干部个人及近亲属的财产、从业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奖惩情况,信访核查情况等多个方面。其中实行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在岳阳市尚属首次,旨在“把准存量、管控增量”,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纪委将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填报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填报或不如实填报廉政档案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或各单位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等。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将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申报工作有序进行。(临湘市纪委廉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