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利用互联网加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明显趋势。正确审理网络舆情案件是当前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2013年,审理工作要在区纪委常委的领导下,突出把网络舆情案件作为一个重点,坚持审案时把握“快、准、当”三个字。
快,就是审案速度快。只有快审才能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内消除负面影响。审理室坚持保持一定的政治敏锐性,根据领导指示尽快提前介入,了解案件,对非基本证据材料的补充、个别程序和手续的完善等细枝末节的内容可待以后一并补充;也可以不考虑征求支部大会意见,作为特殊案件由区纪委直接处理;尽量争取时间审理与案检一并向领导汇报案件,讨论案件和处理意见一并进行。压缩审理时间,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公开,通过透明赢得人心,使流言止于公开。当然,快中有细,不忽略重要的事实、细节;不包揽案件调查中的关键步骤;不放过相关材料的补充完善。
准,就是证据和定性的把握上准确。舆情案件的处理,上有政治命令、下有社会期待,一点也不能出差错。审理工作将坚持多沟通、多请示的原则,在审理提前介入阶段在案件的定性上与调查线充分反复沟通,多提出定性上的多种可能,调查线就可以针对违纪行为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同时就案件的取证方向、调查要点问题与调查线充分沟通,促进调查既快又准;审理自身拿不准的,争取多请示,尤其是报纪委常委后向上级审理部门请示。同时注意做到距离产生美、旁观者清,尽量不参与具体的调查谈话,距离过近就会有先入为主的思维惯性,削弱定性量纪时的客观性,可能对处理埋下隐患。
当,就是处理恰当。中国社会的处事讲究的是度、恰当。风尖浪口的网络案件处理更是要注重把握度。审理工作要在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综合平衡,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一方面,撇开网络舆情考虑行为本身的性质、情节,看与当前的政治形势是不是吻合,与当前中心任务是不是背离。另一方面,慎重考虑网络舆情状况,看网民关注高低,网络传播范围大小。第三,考虑舆情调查阶段是不是先进行组织处理,再在具体处理时提出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意见。第四,以点拓面,开阔视野,提出预防问题重新出现的相关制度措施。在具体的考量过程中,审理线要保持冷静,注意不被时局搅乱头脑,不对网络案件上纲上线、不害怕网络舆情,注重处理后的引导疏通,在服从领导的处理指示时,充分的考虑事实本身以及法纪的规定。对领导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处理好案件。
(云溪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余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