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开区“四严”把关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编辑:市监察局
发表时间:2013-05-13 17:25
来源:岳阳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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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近日,岳阳经开区出台了《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以“四严”对项目计划、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管理、资金支付和审计以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严把项目管理关。设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库,凡列入项目库项目,需组织咨询论证后列入;凡需列入当年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只能从项目库中选取。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核准程序,并实现统一评标办法,进行公开招标。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按照项目限额设计制,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报区审计机关复审确定。项目投资总额增加幅度超过10%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单位需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二是严把资金管理关。项目资金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招标代理费不高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的价格,基础设施设计取费基数依据设计委托书,其他费用严格按程序审批。资金支付应经管委会资金调度会审议及管委会主任审批程序,并执行审计监督制度,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实行全程审计。
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竣工验收由联合验收小组把关,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鉴定和评价,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工程结算实行三审制度,即由投资方初核、财政投资评审执行复审、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为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的最终依据。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由区内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审批、核准、计划执行、招投标、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工程质量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严重失实的依法依纪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形事责任。(岳阳经开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