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及时取消该户的农村低保补助,错用政策,导致浪费了国家资源,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近日,平江县三阳乡干部彭某对自己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作出反省。
此前,在平江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展全县救助对象信息大数据筛查时,发现张某的女儿女婿有商品房、小车和公司税务登记信息等情况,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
县纪委监委随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取消了该户的低保待遇。最终,彭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平江县纪委监委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关切的焦点,依托“室组地”联动和领导包联制,分片区常态化跟踪整治整改过程中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责任履行情况,强力整治社会救助错保、漏保、“人情保”等问题。截至目前,共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在整治过程中,平江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原则,扎实开展“四必看、四必查、四必访”入户调查,结合县纪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比对的可疑数据和全县救助对象信息与全县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企业退休职工、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等数据库的筛查结果,有效掌握评估已申报救助群众的真实情况,确保底数清、责任明。
与此同时,平江县纪委监委还通过来信来访、巡察发现、上级转办等方面收集线索,对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并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实行动态备案,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做到精准救助。自集中整治以来,平江县共新增低保1197人,新纳入特困供养386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477人、特困供养对象443人,实施临时救助2257人次。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督促民政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调联动、过程监管和结果复核,严肃查处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违纪失责问题,靶向纠治社会救助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平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