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区纪委监委分别组织区水利局、区城建投公司召开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对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湖南和庆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廖某某等10人的处分决定进行公开宣布,推动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让党员干部职工在“身边人的身边案”中受教育、受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优化“查剖改”流程,推动“实事求是查、严肃认真剖、坚决彻底改”成为常态,探索建立“案件+警示教育”“案件+制度建设”“案件+回访教育”的“1+3”模式,坚决写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效应。坚持第一时间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既督促“一把手”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又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还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做到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督促2个案发单位党组、党支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不漏一人,全员警示”要求,扎实提高覆盖面和有效性。目前已召开有关会议5次,参会人数120余人。
“案例+制度建设”深挖问题根源。坚持“一案一策”“一症一方”,从案件问题表面深究案发单位制度规范上的短板漏洞、体制机制上的弊端症结,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区水利局和城建投公司围绕资金收支入账、大型资产购置、津补贴发放等5个问题频发易发领域,结合实际制订出台12项制度性成果。着力发现思想上的问题和认知上的偏差,结合通过日常监督、巡察反馈、自查自纠等方式已经暴露或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效能。
“案例+回访教育”提升执纪温度。该区纪委监委还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个人情况“灵活用药”,坚决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纪律硬度和执纪温度相衔接,通过电话询问、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准确把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防止给受处分干部“打上烙印”“贴上标签”,帮助受处分人放下“思想包袱”,继续“轻装上阵”,激励干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对10名受处分干部开展20余次回访走访。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同时充分挖掘云溪本地廉洁元素,弘扬传统廉洁文化,注重以德养人、以文化人,拓宽丰富廉政教育的有效渠道,不断增强执纪审查的纪律效果和教育效果。”云溪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云溪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