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严明执纪问责“七种情形”保障防控和发展“两不误”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0-02-26 10:57 来源:巴陵风纪网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已进入新阶段,必须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一律严肃处理、严厉问责......”2月25日上午,在平江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对全体县乡主职领导干部念起了“紧箍咒”。

      据悉,目前平江县疫情已降至低风险等级,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同时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平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响应,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标对表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迅速制定下发纪律通知,严明执纪问责“七种情形”,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力,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的;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不实,执行以村、社区、小区为作战单元要求不力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春耕生产等重点工作不力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对辖区内复工企业、复市行业疫情防控组织不力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管理、指导、服务复工复产不力的;对企业复工复产联络指导工作不重视,驻企联络员履责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调度、贪污私分、截留挪用防控款物,瞒报个人和亲属疫区活动轨迹和不配合排查、隔离,组织和参与群聚活动,以及造谣传谣、泄露信息的。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不讲特殊、不搞例外、不留情面,对出现以上情形的,一律依纪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绝不纵容包庇、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平江县纪委监委  吴颖杰  余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