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构建制度体系 站牢巡察“落脚点”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9-07-18 15:50 来源:巴陵风纪网

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临湘市将“立即整改”和“长远建制”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建立长效整改督导制。临湘市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的意见》,实行了周督查和月汇报制,要求每名巡察整改督导员每周至少上门督导1次,每半个月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巡察办负责每月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每轮听取督导组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情况汇报1次以上,要求督导组加大整改督导力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建立统一整改标准制。临湘市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整改党组和督导员在落实整改上标准不一削弱整改效果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发现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各单位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对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在认真查找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后,依法依规统一了整改标准,并严格按此标准进行督导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验收主体责任制。为进一步压实整改验收责任,规范验收工作,临湘市委巡察办在整改验收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主体责任制。验收时,“一对一”督导员在对被验收单位整改验收负总责的同时,要求参与验收的其他成员也要对自己负责的内容签字确认,确保验收真实有效,不走过场。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截至今年6月,临湘市共对47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多轮整改督查,落实整改到位问题801个,清退和收缴各类违规资金630.16万元,平均整改率达95%以上。(临湘市委巡察办 李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