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严格规范巡察立行立改工作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9-05-07 16:59
来源:巴陵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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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将政治巡察推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立行立改作为市委巡察的一条重要经验,并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规范市委巡察立行立改工作,巡察工作至今为止共立行立改问题387个,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221条。
研究确定立行立改事项。各巡察组加强对巡察谈话和信访反映问题的梳理汇总,召开组务会或临时党支部会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确定拟立行立改事项,并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对发现的各种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推动解决问题,并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规范立行立改事项移交办理。各巡察组认真填写《市委巡察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报巡察组组长审批后,召开立行立改交办会,指定专人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由被巡察党组织联络组负责通知签收,同时将移交表复印件送市委巡察办。
强化立行立改事项跟踪督办。各巡察组组长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定立行立改事项事先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对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跟踪了解、督查督办,对立行立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原因、督促抓好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被巡察党组织在进驻巡察结束前,将立行立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通报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组将立行立改相关情况写入巡察报告,并协调相关单位统筹做好立行立改成效宣传。(汨罗市纪委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