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笔支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把关。”“大事都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连日来,云溪区永济乡在征地拆迁土地费、安置费分配管理上,各村村支两委把依法执行政策、民主公开办事和村务监督相结合,引导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让大伙心中亮堂堂的。
近年来,云溪区重点工程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重,以往由于经验不足,导致部分乡镇现金、固定资产、村集体“三资”等方面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个别村干部找漏洞谋私利,每逢征地拆迁,群众便疑心重重,认为“村官”个个“有鬼”。为缓解这一“尴尬”现状,云溪区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改善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由区纪委牵头,在全区76个村(居)依法依规选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下拨专门经费,明确专款专用。针对全区村(居)土地征拆面广、基层建设项目多等特点,明确村务监督委员独立行使监督权,不从事具体村务工作。除了将村务决策、“三资”监管、党务村务公开、村支两委双述双评列为监督范畴外,还将征地拆迁补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低保户确定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敏感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村(居)事务监督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同时,还参与制订村级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合审核签字把关,并执行村级财务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公布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
干不干,群众说了算。10月初,云溪区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预算、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及责任追究。要求村级年度收支预算必须经过村民大会通过,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保管,凡评估价在3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交易项目,都必须进入乡镇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村级重大事务需要举债办理的,必须经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缺位,监督严重滞后,群众满意度低于50%的,将按规定程序由村民及时改选监委会或罢免不称职的成员。
据悉,自2014年以来,该区共查办职务侵占、工作失职等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云溪区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