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填埋场渗滤液还有没有超标排放?整改销号后是如何常态化管控的?”近日,平江县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督查组干部来到瓮江镇塔兴村水对组,就垃圾填埋场相关问题整改销号质量进行“回头看”。
优美的村落、整洁的新居、干净的道路……初冬的云雾与山、河、屋交相映衬,袅袅的炊烟在山里人家的烟囱里徐徐地散发开来,融入进雾气里。无法想象,这处美丽的冬日乡村,在一年前,因为恶臭扑鼻、蚊蝇孳生,附近群众叫苦不迭、投诉不断。
平江县垃圾填埋场整改后干净整洁的大门
占地280亩的瓮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1年12月投入使用,每日处理垃圾220吨。2021年全省垃圾填埋场专项督察向平江交办了该填埋场渗滤液排放超标、填埋场库底防渗膜破损等问题。平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将该问题纳入“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清单和监督清单。整治清单将该问题细化为8项整改任务,详细列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监督清单紧扣整改职责、整改进度、整改效果等,着力压实相关单位抓整改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确保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见成效,县纪委监委每月向相关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以“条目、要点”形式将任务按月分解,并在月末验收成果。
在平江县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推动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整改。今年4月9日启动应急预案,将超出处理能力的600m3膜下水运送至市政污水处理厂,确保垃圾渗滤液调节池环境安全。4月28日,膜下水处理设施二期项目建设通过验收。二期处理项目产能及产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经三方检测符合排放要求,处理能力为600吨/天。10月20日,填埋场止水防渗幕墙建设工作通过市级验收,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平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膜下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口
11月2日,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顺利完成问题销号。如今,瓮江镇垃圾填埋场积水、臭气等污染不复存在。同时,通过土壤改造和植树造林,过去的脏、乱、臭蜕变成了现在的净、靓、美,垃圾场周围的环境变好了,群众心情舒畅了。
11月18日全市“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后,平江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组织干部到现场督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质量,严防问题反弹、“涛声依旧”。今年来,该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持续推动环境治理,针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立案查处20人,推动完成省市交办整治任务29项,整改突出环境问题78个,以实际行动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