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福利怎么发 8类行为属违规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5-09-25 19:42
来源: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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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中秋,不少用人单位对该不该给职工发慰问品伤了脑筋。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单位工会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开支,给员工发放正当的节日“福利”。
据了解,湖南省总工会在今年2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以用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品一般应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也就是俗称的职工“福利”。对于“福利”有严格控制,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
不过也要注意,在组织发福利时,这些行为不能有:1、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违规设立“小金库”;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