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严尚 袁松辉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确保监督守好位、不越位?近日,岳阳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日常监督工作“强底板、补短板”正面清单、“守好位、防越位”负面清单各十条规定,明确责任,划出“红线”,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成为该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10条正面清单,做深做实日常监督
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注重源头治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但实际工作中,仍有“重办案、轻监督”的现象,也有日常监督“喊得多、做实难”的尴尬。
“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的短板、弱项,10条正面清单从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工作机制等多方位、多维度入手,以小切口做大文章。”牵头起草“双十条”规定的岳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汤跃军表示。
比如,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容易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也是党内监督实践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正面清单提出,在对象范围上,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加强同级监督。在责任贯通上,强调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进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
针对市县两级监督力量发散,联动协同不够紧密,基层监督存在温差、落差等问题,正面清单提出,加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着力惩治基层“微腐败”;开展“室组委”联动监督,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
此外,正面清单还包括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文化人、以廉育人,全域推进清廉建设;建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等要求。
10条负面清单,确保不越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挺纪在前”,但日常监督中,往往泛化为“挺纪委在前”。有的协助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有的变“监管监督”为“代劳代替”、签字背书;有的大包大揽,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等等。
“10条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等要求,进一步严明规矩,该参与的不推诿,不该参与的坚决找准定位,严守权力边界。”汤跃军说,以往有些监督职责外的业务工作会议,碍于情面、不好拒绝,现在负面清单明确不能参加,有更多精力聚焦主业,开展监督。
分工越细,责任越明。在“到位不越位”方面,负面清单规定,“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责,不组织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专项督查等工作”,有效防止纪委监委冲在一线、越俎代庖,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比如,之前有纪委监委的干部与交警一起查酒驾,现在明确了,不能代替职能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责。” 汤跃军表示。
此外,负面清单还提出,不以纪委名义印发应由同级党委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或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事项中签字背书;不超出规定范围出具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不越权受理处置职权范围外的信访事项等内容。
“出台正负清单‘双十条’规定,就是为了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把牢‘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职责定位,严守权力边界,防止缺位错位越位。”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谢运策表示,下一步,将抓好“双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