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召开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3-03-17 08:58 来源:巴陵风纪网


岳阳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现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省“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议安排,3月16日上午,全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运策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上提神来神,在工作推进上抓细抓实,在彰显担当上有责有为,扎实抓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推动形成监督治理有效统一的强大合力。


杨帆主持会议

市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帆主持会议,市监委委员彭俊,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工)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室负责人,市“洞庭清波”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部分内设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彭俊解读文件

会上,市监委委员彭俊解读了《全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岳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旭旺,湘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恒毅,临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为,汨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义中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坚决扛牢首倡地政治责任,闻令而动,全力推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压实整改责任,监督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现代化新岳阳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上提神来神。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是强化政治担当之要、把握形势要求之需、整治顽瘴痼疾之为。2023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岳阳考察提出“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五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要牢牢把握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性、指导性,把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制度性、责任性,把握发挥“问题清单”靶向作用的目标性、导向性,把握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的常态性、长效性,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岳阳落地见效。要坚持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同时发力、相向而行,根治生态环境领域反复出现的顽瘴痼疾。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洞庭清波”整体部署,在工作推进上抓细抓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重点内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着力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重点关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及时纠偏正向。

要监督职能部门监管履职。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重点关注监管履职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监督推动部门监管到位、执法有力。

要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各级通报曝光的环保问题,结合职责分工,制定问题清单和监督清单“两张清单”,督促整改单位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倒排工期,重点关注数字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要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紧盯各级各类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改中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资金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索拿卡要、插手干预、挤占挪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推动项目安全高效廉洁实施。

要严查生态环保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污染问题反弹、新增同类型污染,以及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贪污腐败等问题,将“六个严查”要求一贯到底,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一起做工作”思想理念,在彰显担当上有责有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县市区、职能部门和行业领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牢“一起做工作”理念,推动“四项责任”协同贯通,形成监督治理有效统一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党委(党组)会议做好汇报,并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尽快召开工作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要完善工作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探索出台生态环境问题问责操作指南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升问责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推动将“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清廉建设考核。

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常态化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探索融合相关单位科技力量和数据平台,助力常态化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探索建立河湖长、林长、田长联动配合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监督完善“三长”运行机制,推动消除责任“交叉地”“空白地”,形成科学合理、简洁有效的治理体系。

据了解,全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等13个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实行“1+N”的工作模式,即“1”为领导小组,“N”分别为13个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工)委和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开展常态化监督。重点紧盯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长江“十年禁渔”,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新污染物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尾矿库、涉砂涉矿生态治理等环境要素,聚焦责任落实、监管履职、问题整改、重点项目实施、生态环保案件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五个方面,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列出监督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重点围绕“六个严查”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共对13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单位交办问题84项19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