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树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市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必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做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者、引领者、践行者。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关键是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结合业务同步抓。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履行主体责任是失责,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领导班子、
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锤炼一支讲规矩、守纪律,能干事、能成事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是落实责任主动抓。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反腐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党组成员、科室和二级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划分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并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三是加强整改及时抓。对享受攀比、奢侈浪费和逞威风、耍特权的问题;对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到位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影响民政部门形象的问题;对群众呼声不够重视,对群众利益不够关心,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问题,下决心、下重手整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四是完善制度经常抓。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局党组要制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坚持常态化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五是严格督查从严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查办法,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从局系统领导干部查起,从规范权力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民生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查起,严肃查办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通过案件查处,增加违规违纪行为曝光率,确保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不敢越“红线”,不敢跨“雷区”,争取群众信任支持,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