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人民日报客户端转载大河网文章—《冒领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河南11名官员被查》。文章说,2006年8月,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建国前老党员进行统计,准备依据政策对他们中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专项补贴,补贴款由市财政下拨,通过民政机构发放。这项保障部分建国前老党员安度晚年的“红色补贴”,却有人伸出了“黑手”。
从公布的案件细节看,涉案人员的种种做法大致可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第一,“利令智昏”。补贴发放统计阶段,尚店镇组织办主任付小军经过筛查,确定了10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全部通过上级组织部门审核,但后来付小军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为说辞,代替巴海运老人签字,将其2007至2009年的5千多元补贴据为己有。第二,“前腐后继”。付小军卸任后,接任者刘国饶变本加厉,除继续侵占巴海运老人1万多元补贴款外,还对逐年增涨的补贴“雁过拔毛”,而且在部分老党员去世后,不及时申报核销,继续冒名领取,累计贪污近4万元。第三,“集体沦陷”。八台镇组织办主任李颂华虚报资料骗取补贴,并冒领已故老党员补贴,民政所长发现问题后未予上报,反而与组织办实行“利益共享”,“联手”腐败,这种“合作”持续经历组织办两任主任,民政所两任所长,共冒领补贴款、慰问金近6万元。
该案涉案人员11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时间跨度近10年。这10年时间里,这些人其实没有大金额获利,属典型的“苍蝇”式腐败,但这种行为是极其令人不齿的。他们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拿着国家的奉禄,却干着吃里扒外的勾当,围猎财政资金,侵占群众利益,把好事办孬了,把实事办砸了,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受损、形象蒙羞。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补贴发放的制度设计应该不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我们来看,发放对象由组织部门统计筛选,资金由财政部门下拨,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照章办事,阳光运行,互不插手,互不干涉,事情是可以办得很周全的。问题的出现,关键还是执行者本身的原因,是“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这些人忽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漠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欲熏心,滥用权力,损公肥私,最终碰触党纪法规的高压线。
这问题,那问题,根源还是思想防线出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时刻保持对《准则》敬畏,才不致于被《条例》亮剑。(华容县交通局马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