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廉评

依法治国要先治理领导干部的“官念”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执政,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然而,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面对党纪国法,一些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事实证明,长期形成的畸形“官念”已然成了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拦路虎、绊脚石,法治建设进程中难啃的硬骨头!习近平指出,“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上到下,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的,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明里暗里为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的,以权枉法的,这样的干部不乏其人啊!这些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石,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从雷人口语,到暴力拆迁,从“为官不易”的感叹,到贪官无所不及的贪婪,都处处表明,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现,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大相径庭,不仅暴露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利益观的严重错位,而且还暴露出领导干部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的明显缺失。

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对领导干部依法进行管理和约束,使领导干部自觉的厘清手中权力、清晰法律法规、遵循权力赋予的责任,绝不允许领导干部有“法外之地”、“法外特权”,必须向领导干部的“官念”开刀。

要通过各种措施,彻底整治领导干部的各种歪念,从管权、管钱、改思想、改考核等方面,从严整治各类与依法治国相悖的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坚持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坚持做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领导干部只有坚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治理“官念”,事关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安仁县纪委 黄祥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