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廉评

从“督查”开刀整治形式主义顽疾

今年是中央明确的“基层减负年”。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湖南省委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针对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留痕轻实绩等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治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督查考核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应该说,必要的督查考核能及时发现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是否到位,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有哪些问题,有哪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但是过多过滥甚至没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不仅让地方和基层干部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指出基层的形式主义:“根源不在下面,而是上行下效。”在工作中,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形式主义形成了路径依赖、惯性思维;有的把督查考核视作权力工具,名义上是抓落实改作风,实际上不顾基层实际情况,让基层疲于应对;有点地方只问责督查考核对象,而对督查考核者没有任何约束。

遏制督查考核过多过滥,必须从上面抓起,让上级单位和部门先把手电筒照向自己。“其身正,不令而行”。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动自上而下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问题,要“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并不是不要督查考核,而是要严格衡量“必要性”。必要的督查考核仍不可少,但必须要统筹和规范。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对照《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对那些拒不整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应考虑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问责。对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华容县纪委监委汤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