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基层纪委梳理信访线索时,发现群众反映“村务不公开”问题较为典型,有的农村党员干部因此受到纪律处分,还喊冤叫屈。
针对此类问题,笔者走访了当地部分乡村。从实地考察来看,村委会每季度向群众公开村务的仅占多半数。有的即便进行了公开,也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还有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常年空着,甚至贴满各类小广告,成了名副其实的“摆设”。
村务公开是推行村级民主监督和管理的基础,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但该项规定到了个别乡村却“雷声大雨点小”,一些地区针对村务公开所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对此,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表示,基层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事情多、任务重。但这不能成为不公开村务的理由。村务公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农村发展和谐稳定,非但“不能歇”,还需积极创造条件、规范管理,使其成为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基层党员干部当严守纪律,自觉养成办事公开透明的习惯。同时,乡镇党委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健全专门办事机构及人员,联动协作,形成推进村务公开的合力;乡镇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考评机制,力促村代会、村监会等高效良性运转,各方共同促进村务真正阳光透明。
村务公开是推行村级民主监督和管理的基础,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设立村务公示栏的目的,就是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地了解本村的“家底”,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从而更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然而,从调研走访的情况看,许多村在村务公开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村务公开栏虽写了些内容,但都是做些表面文章,公示内容避重就轻,尽管公开栏的样式更漂亮了,内容也更“丰富”了,但其作用还不如过去村里的黑板报。有的公示内容倒是很详细,但是字体小之又小,老百姓隔着橱窗玻璃看都看不清。有的甚至把村务公开栏搬到了村办公室、会议室,名为公开栏,主观上压根不愿公开。有的在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时,既不结合本地实际,又不认真研究政策要点,整版整版地一股脑儿全贴上去,结果往往是看得懂的不需要,享受政策的老百姓不愿意看,也看不明白。诸如此类的村务公开,不仅不会成为群众满意的“明白栏”,反而拉开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成为“添堵栏”。
一些村务公开栏之所以成了“摆设”,究其根源,还是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不高、本领不强,导致工作流于形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规范村务公开栏,看似小事,实则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桩大事。
设置村务公开栏,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是要真正让老百姓想去看、能看懂、可监督。具体操作上,关键是做到“简”“要”“实”。“简”,就是公示内容要简明,重点突出村级财务、村级项目、村级社会保障对象、党的相关惠民政策和办事人员信息等内容;“要”,就是立足农村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实际,帮助大家拎出要点,让百姓能够一目了然;“实”,就是要实实在在,列出“干货”,不搞空架子,让老百姓在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参与村级建设发展中真正得实惠。(华容县纪委监委 严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