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监委披露了一起骗取扶贫领域项目补贴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700多万元,涉及公职人员数十名,一个官商勾结疯狂骗补的贪腐链条浮出水面。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一些贪腐分子动起了扶贫资金的歪脑筋,扶贫领域的腐败和造假问题也随之频现。
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情况看,目前扶贫领域腐败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公职人员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落实扶贫政策时搞变通,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挤占挪用、截留私分、私存私放、长期滞留等。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腐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全面脱贫攻坚的进程。
扶贫资金是用来帮扶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是用来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盯紧当前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和法制教育,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制度保证。更应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扩大信息公开,强化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扶真贫、真扶贫”的功效。
华容县纪委监委严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