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廉评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性

面对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大扫除”,就一定能使得我国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一马平川”,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极大满足。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一通知,站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与高度,立足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鲜明地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是近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段时间以来,黑恶势力在基层一些地方肆虐横行,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直接受到黑恶势力伤害的当事群众,容易萌生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进而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使党在基层执政的政治合法性与社会认同感大为降低。党中央适时提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异于下了一场及时雨,既有利于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与强大威慑效应,并为下一步扫黑除恶取得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提振人民群众信心,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黑恶势力盘踞一方、经营多年,无法无天、恣意妄为,首先导致的恶果就是基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使广大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从谈起。一些黑恶势力目无法纪、随意抓人、私设公堂,乃至穷凶极恶、草菅人命,干出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情;一些黑恶势力为了一己私利,不惜与基层普通群众明争暗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尤其应该看到,黑恶势力不仅在经济社会资源方面与民争利,还向纵深发展,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政权建设方面。譬如在农村,一些黑恶势力通过染指、干涉、破坏村“两委”选举,妄图操纵基层社会运转,肆意挤压村民群众正当合法应得权益。凡此种种,无不说明黑恶势力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扫黑除恶具有显著迫切性和必要性。

黑恶势力之所以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还基于近年来他们与腐败行为交错出现,进一步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原本安定团结、和谐有序的社会局面。调查表明,一些黑恶势力能够长期存在,行事肆无忌惮,正缘于他们通过金钱、物资利益输送,与当地一些党政干部勾肩搭背、沆瀣一气。譬如,在承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黑恶势力往往在前期并不直接以武力相威胁、以违法为代价,而是大搞“曲线救国”,通过腐蚀拉拢基层干部,借助他们手中的权力捷足先登,“近水楼台先得月”。因此,铲除黑恶势力不仅关系到保一方平安,还涉及到反腐败斗争能否在基层取得决定性胜利,巩固前期来之不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换言之,扫黑除恶越坚决、越彻底,就越有利于在基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独木难成林,孤掌无共鸣。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大多是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淡漠、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无政府意识强烈、具有叛逆人格特征的社会边缘人员。他们能够不断发展,乃至做大做强,对社会危害性和破坏力越来越大,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背后有所谓的“保护伞”。斩草才能除根,扫黑除恶既需要第一时间对那些横行霸道、甚嚣尘上的黑恶势力狠狠打击、重拳惩治,又需要追根溯源,找出其背后的“保护伞”,将他们绳之以法、一网打尽。实践表明,唯有标本兼治,特别是依法从源头上打击那些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的“大佬”“大咖”,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再度滋生的土壤与蔓延的空间。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有物质层面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还更广泛地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疑正是对应了这些向往和需求,它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的是我们党的不变初心和永恒使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这样的精神状态与奋斗姿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的必将是河清海晏、天下承平,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华容县纪委监委  严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