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纪委,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党(工)委、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切实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延伸到农村,全面加强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农村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两财代管”制度
“两财代管”,即在乡镇执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在村级执行“村财站管民理”制度。
1、“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在现行的乡镇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理财主体,按照“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成立县级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全面实行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坚持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2、“村财站管民理”制度。在不改变现行村级财务体制、村级资产权属、集体资产性质、以村设帐原则和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权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站委托管理村级财务。乡镇农经站按照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收支审核、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示、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保存的原则为每个村单独设帐,专户存储各项收入,专款专用。村里开支实行按月限日报帐制,村民理财小组对所有村级开支拥有监督权和审核权。
二、建立和完善“两官述廉”制度
“两官述廉”,即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述廉。
述廉对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每年由县市区委、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的选择一批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述廉。“两官述廉”的重点内容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情况;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情况;乡镇、村财务收支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扶贫救灾款项、各项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关心、关注,需要进行说明的问题。
述廉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和监督的原则,分别由县市区纪委和乡镇纪委组织开展。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必须述廉一次,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述廉一次。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市区纪委全会述廉,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向本村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述廉。述廉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两员监督”制度
“两员监督”,即选派党风监督员和政风监督员驻村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纪委审定的原则,从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选派熟悉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水平高的副科级以上退线未退休干部下到村级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两员”与原单位工作基本脱钩,由县市区纪委、组织部联合下文任命,由县市区纪委负责业务指导、督查和考核。“两员”工作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两员”监督的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加强对农民减负工作的监督,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对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认真履职。
四、建立和完善“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 即在农村基层实行党务、政务和村务三公开。
1、党务公开。党务公开的重点是:(1)长期公开内容: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结构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值班接待时间、党务公开监督电话等。(2)定期公开内容:支部学习情况,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党员教育、发展与管理情况,党费缴纳情况,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检查考核、民主评议及测评结果、责任追究情况。(3)随时公开内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情况,村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村干部管理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党委要求和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情况。
2、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财政和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土地征用和筹资酬劳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
3、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同时还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公益事业的办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
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乡镇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方便民众办事。在公开时间上,做到全年性大事年初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有条件的可实行网上公开。
五、建立和完善“两组监管”制度
两组监管,即建立乡镇财经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管理制度。
1、乡镇财经监督小组。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财政、工会等机关和部门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1)对本乡镇财务部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进行监督。(2)对重大经济活动及决策、大额度资金支付、重要经济合同签定等进行监督、审议、评价。(3)对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审议、评价。(4)对财务制度的建立进行审议。监督小组要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小组成员名单报乡镇农经站备案。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组长由理财小组民主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村民理财小组应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强化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主动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重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适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把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确保其保值、增值、增效。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岳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