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岳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2-10-30 09:50 来源:巴陵风纪网

“每季度对公文差错内容、所在部门及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拟稿人)书面通报”

“对错情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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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0月25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岳阳市纪委监委公文错情通报制度》里的内容。

办文即办事,文风即会风。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一个字的错漏、一句话的表述不当,都可能造成一次工作的失误,纪检监察工作尤其容不得半点差错。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切实改进文风,不断提高委机关文稿质量和办文水平,市纪委监委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发文工作规定》《市纪委监委公文办理报送有关规定》等文件、标准以及公文办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于近期制订了《岳阳市纪委监委公文错情通报制度》,直指日常公文办理中存在的“粗枝大叶、经验主义、忙中出错”等问题,着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修炼“内功”,淬炼严谨精细的工作作风,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如何有效推行该制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明确要求:

要坚持常态“找错”

让细心找错纠偏成为公文办理过程中的规定动作、重要环节。按照闭环管理、查细找准的要求,每次办理公文重点围绕公文的内容结构、格式体例、行文规则、办文程序、涉密文件办理等5个方面20条负面清单查找差错,谨防出现文件名、时间、数字错漏,文不对题、重要句式用词用语不妥;版式、版头、主体、版记等要素不规范;行文依据不充分、请示事项不具体、发送文件范围错误;未按照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发文;未严格按相关要求传阅涉密文件等各类易错多发问题,对文稿文件文书实行“交叉审核”“环环把关”,坚决防范基础性、常识性的错误“硬伤”。

要坚持定期“晒错”

搭建“晒错”平台,定期“亮错”纠误,凡是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负责起草、代拟、印制的公文文稿、填报的各类文书表格和收存的相关文件资料等(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全部纳入错情通报范围。对委领导在审批各类公文、文书表格等过程中指出的差错,日常监督检查或办公室审核公文时发现的差错,市委巡察办综合科收集的巡察办(组)相关公文差错,由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汇总一分析一通报;情况特殊的及时进行通报,同时明确将通报情况作为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因公文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要坚持长效“纠错”

及时发现、纠正、消减、杜绝公文办理中的差错,是推行错情通报制度的出发点。要层层压实责任,把好公文“出口关”。明确各派驻机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巡察机构负责人是公文办理的主要责任人,公文起草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在呈报前要做好自审工作,减少和杜绝差错。要坚持问题导向,练好公文“内家功”。以“工匠精神”精耕细作,丝丝入扣,针对出现的各类公文错情及时整改、认真反思,举一反三、预防复发,不断提升公文写作能力和办文质量,努力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可放心”。

会议强调,公文无小事,出手即精品。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将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树立精品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端正文风,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以公文办理质效提升带动全委工作质效提升,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强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