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岳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2-08-22 09:45 来源:巴陵风纪网

“在政治站位上,强化政治监督统领作用”“在责任贯通上,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运行机制上,开展‘室组委’联动监督”“不代行党委工作部门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执行机关应履行的监督、问责等职能职责”“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责,不组织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专项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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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日岳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出台的《岳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工作“强底板、补短板”正面清单》《岳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工作“守好位、防越位”负面清单》(简称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里的内容。

“双十条”规定:应势而为、顺势而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强调要严守权力边界,自觉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要求恪守“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定位,该参与的一定不要推诿,不该参与的要坚决找准定位;要求树立一体理念、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月27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指示精神,委主要领导亲自命题、点题,要求结合岳阳实际,研究制订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双十条”规定。为此,市纪委监委机关成立课题专班,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两法四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10余次,历时两个多月集中攻关,前后数易其稿,形成“强底板、补短板”正面清单、“守好位、防越位”负面清单各十条。

日常监督正面清单:强底板、补短板

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注重源头治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但实际工作中仍有“重办案、轻监督”的现象,也有日常监督“喊得多、做实难”的尴尬,比如:同级监督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乏力;市县两级监督力量发散,联动协同不够紧密;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质量不高,基层监督存在温差、落差……

正面清单“十条”,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从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工作机制等多方位、多维度入手,注重固本强基,力求有力有效。为此:

在政治站位上,《正面清单》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统领作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在责任贯通上,《正面清单》强调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进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

在格局构建上,《正面清单》要求加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着力惩治基层“微腐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源头治理上,《正面清单》强调坚持以文化人、以廉育人,全域推进清廉建设,营造思廉、崇廉、守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在运行机制上,《正面清单》强调开展“室组委”联动监督,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

在对象范围上,《正面清单》强调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加强同级监督;

在基础载体上,《正面清单》明确建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封闭管理、规范使用;

在策略方法上,《正面清单》强调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四边”工作法,努力促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在路径手段上,《正面清单》强调提升智慧监督能力水平,用大数据赋能增效;

在监督质效上,《正面清单》要求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跟踪问效,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日常监督负面清单:守好位、防越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挺纪在前”,但日常监督中,“挺纪在前”往往泛化为“挺纪委在前”,有的协助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有的冲在一线、越俎代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的变“监管监督”为“代劳代替”、签字背书;有的大包大揽,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等等。

负面清单“十条”,贯彻落实“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等要求,进一步立明了“严规矩”,标出了“硬杠杠”,通过“瘦身”而“健体”,把跨过界的腿收回,把该趟的深水处趟进去。

在“协助不包揽”方面,《负面清单》明确:不以纪委名义印发应由同级党委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或者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

在“推动不代替”方面,《负面清单》明确:不代行党委工作部门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执行机关应履行的监督、问责等职能职责;不参加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无关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不参加监督职责外的业务工作会议;不代替部门(单位)承担其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的工作任务;不代替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包办其内设纪检机构应履行的监督工作任务;

在“到位不越位”方面,《负面清单》规定: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其行业监管职责,不组织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专项督查等工作;不代替专业部门、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问题)进行定性、鉴定或者出具结论性意见;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事项中签字背书;不超出规定范围出具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不越权受理处置职权范围外的信访事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思维理念,恪守‘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的监督职责定位,推动各项监督工作更加规范、精准、有效。全市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督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岳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要以真转真做真功抓好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落细、行稳致远”。

真转,就是要转理念、转机制、转作风,深刻理解纪委监委的监督是对职能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把准“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的职责定位,厘清权力边界,做到该参与的一定不推诿,不该参与的坚决找准定位。

真做,就是要严格执行落实日常监督工作‘双十条'规定,下足平时功夫,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自觉做到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党委有部署,纪检监察见行动。

真功,就是要通过“正面清单”明确工作重心,通过“负面清单”划清权力边界,立足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