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职责
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与岳阳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置19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和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19个副处级机构:综合部门4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监督执纪部门15个,即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信息技术保障室、财务科。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案件管理中心。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章程设置,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按相关规定设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工作部门,由市纪委代管。
市纪委监委设置2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43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29万元,减少1.93%,主要是因为综合绩效奖金下拨金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96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4.8万元,占95.29%;其他收入375.15万元,占4.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18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28万元,占41.06%;项目支出4823.04万元,占58.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6.1万元,减少7.23%,主要是因为综合绩效奖金下拨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9.06万元,减少2.46%,主要是因为综合绩效奖金下拨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65.69万元,占9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09.89万元,占3.92%;卫生健康支出127.38万元,占1.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05.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0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55.39 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案件管理中心的运转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39.70 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案件管理中心的运转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市财政追加2500万元办案经费,主要用于案件管理中心的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市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个人嘉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5.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离休干部物业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款。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8.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4.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完成预算的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以严控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6.59万元,减少28.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9万元,完成预算的9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以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2万元,减少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8万元,占17.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9万元,占82.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约290个、来宾约1170人次,主要是因上级纪委及兄弟市州纪委来岳协助调查、调研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市纪委监委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9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料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3.5万元,降低53.1%。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性支出,减少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51万元,用于召开召开全市纪委全会、专项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2.88万元,用于开展机关干部培训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等。
本单位2021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4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48%。
(二)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市委要求,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市委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多次专题研究纪检监察专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亲自参加纪检监察专题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自觉坚持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等,严格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常委会、市党代会报告工作。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请和组织召开市纪委全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市委交办工作逐项抓好落实。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调研督导等,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强化政治建设考察,开展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2.忠诚捍卫“两个确立”,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禁捕退捕等10个领域突出环保问题。针对市中心城区调蓄池项目、截污管网等重点环保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地调研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开展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城区水环境治理、欧美黑杨清理等专项监督,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共发现问题103个,下发交办督办函51份,集中约谈2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30件,追责问责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以实际行动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新一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处理处分501人,推动疫情防控责任落地落实。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深入开展巡回督查、专项检查和现场督导,全市1820个村(社区)“两委”班子、102个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圆满顺利;市县两级党委换届实现大会、全会、纪委全会选举“三个百分之百”,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所有组织提名人选全部满票当选。
3.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按照省委“约法三章”和省纪委“十严禁”规定要求,严查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加大问题线索直查直办、交办督办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始终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加快推广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打牌赌博等专项督查,严查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对“督检考”过多过频、“懒散推拖”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结合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起底排查涉企服务信访积案,开展房地产项目税费违规“减免缓降”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公开通报,督促有关企业补缴税费5.49亿元。坚持治陋习、树新风并举,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等,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乡村振兴、养老社保、医疗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粮食购销、违建别墅、文化遗产保护、农村乱占耕地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方式进行治理。部署开展“访民情、化积案、解难题、促和谐”活动,利用“互联网+监督”和“群情通”平台,及时核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交办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专项督查和随机核查,共发现问题线索4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追缴资金784.37万元。开展“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清查整治突出问题。开展社保基金和“清廉医保”专项检查,起底医保领域问题线索159件,立案88件,处理1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追缴资金2191.95万元。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卫健、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压实主体责任,深化行业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共排查问题线索529件,追缴资金8448.42万元。强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起底十九大以来涉粮领域案件、问题线索、举报台账、网络舆情和涉粮部门、企业专项审计情况,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重要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共立案8件14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人。
5.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全市共立案17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0人,其中市管干部17人,移送检察机关31人。严肃查处了何移兵、付仲秋、姜彬、黄利军、钟卫国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根据指定管辖要求,查处了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机关党委原副书记李文涛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人防系统、金融领域、平台公司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受贿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紧盯招投标领域乱象,研发上线公共资源专责监督系统,梳理规范权力事项1472项,归集数据6000多万条,发现疑点数据3万余条,涉及金额80多亿元,处置3批疑点问题线索,省纪委王双全书记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重大、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线索,采取交叉办理、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方法进行调查处置,全市共立案查处1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人,采取留置措施18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受理主动投案和主动交代问题256人次。市纪委监委“6·18”专案组被评为“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切实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鼓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
6.监督体系更加协同高效,监督全覆盖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全市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026件次,占比93.4%。紧盯“关键少数”,严格执行省纪委“十必严”措施,重点对换届拟提名考察“一把手”实行廉政谈话“提醒必严”、廉政意见“把关必严”,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市纪委监委谈话函询“一把手”41人次。完成七届市委第九轮常规巡察,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启动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和交叉巡察,共发现各类信访反映、问题线索602件。加强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办理情况集中回访督查,制定《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确保巡察监督实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的监督,建立中央、省驻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与市纪委监委联络机制,将72家驻岳单位纳入联络范围,在党风廉政建设一体化推进、问题线索移交、案件查办协作等方面共同发力。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信访举报全流程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推动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提档升级,有效发挥信访举报监督作用。
7.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重实务、强本领“讲堂PK”活动,38名机关干部作为赛课选手讲了46堂党史和业务知识课,既彰显党的历史和理论指引,也强调学用结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得到了省委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加强机关党建,建强支部堡垒,明确由市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切实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开展。强化业务培训,注重实战练兵,机关干部共有39人次被中央纪委、省纪委抽调参与审查调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建设监督调研工作。全面梳理剖析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制作廉政课件,强化警示教育。选聘特约监察员,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管厚爱结合,在市委关心重视下,市县两级纪委换届风清气正、顺利圆满,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选优配强,一批想干事、会干事、素质高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牢记“三防”“四慎”要求,恪守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十二条”。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9人,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干净行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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