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5-03-12 17:25 来源:巴陵风纪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岳阳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岳阳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重视,积极部署

  巡察反馈意见后,岳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来抓,推进反馈问题主动改、全面改、彻底改。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4年6月20日,7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岳阳中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8月22日,岳阳中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岳阳中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报市委巡察办审查通过。11月6日,岳阳中院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

  (二)健全机制,扎实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组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晓峰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任务分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牵头领导认领、一抓到底”的要求,将4个方面的49个具体问题,层层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受领任务后,严负其责、严管其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巡察整改督导。聚焦重点问题、棘手问题的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院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督促检查,防止整改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明确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督促责任部门严格按要求标准完成整改。

  (三)聚焦问题,务求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各责任部门针对认领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截止2024年12月12日,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6个;巡察移交的124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已办结124个,巡察交办立行立改4个,已办结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方面。1、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欠缺。中院党组已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中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巡察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3次学习,会前均已制定学习方案并下发学习通知。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2、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3)“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前期调度指导不力,案件快审快结不够。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法院的督促指导,主管院长多次深入基层法院督导,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加强把关指导,一审性侵害案件均纳入院庭长阅核范围,加强了对基层法院拟宣告无罪、缓免刑案件的指导。根据湖南省高院“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情况通报,目前,岳阳法院结案率已位于全省前列。(4)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所反弹。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十条措施,做到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大力营造勤俭节约的氛围,播放节水节电节约用纸的宣传片。严格财经纪律及内控制度,落实集中采购制度。(5)部分破产案件久拖不决,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24件未结破产案件,截止2024年12月12日,1件已经销号,结案10件(其中2年以上案件7件),实际未结案件13件。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破产案件承办人及管理人进一步履职,加快推进案件结案力度。(6)对省高院交办事项落实不力。我院已于2024年4月24日重新某案件以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2024年8月1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驳回申请人的执行监督申请。3、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主动。(7)向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不够。党组和各支部已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已建立《市中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台账》,对请示报告事项严格登记,并将文件复印留存。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8)意识形态工作敏锐性不够强。中院各庭室和基层法院干警再次学习了“三同步”报送要求和流程,并要求提前研判敏感案事件,做好防控方案,防止陷入被动局面。相关案件目前正在一审,中院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当事人及家属的释法析理工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9)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未落实好“一岗双责”的班子成员进行了处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同时也纳入个人述职报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10)宣传氛围不浓。宣传栏已更新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在院党员群、支部书记群内制作发布了5期学习专栏,在内网开设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开展了2次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5、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扎实。(11)行政审判绩效不优。目前,行政审判绩效位于全省前列。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差距。(12)执行款久拖不发。一是严格执行《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已对执行款账户未发案款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更新。二是建立了执行案款确认书制度。在执行立案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收款确认书,确保案款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申请执行人。7、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13)网络信息化系统存在泄密风险。工商银行作为国有银行,在客户信息安全方面,依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从技术层面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网络信息化系统系银行与华宇公司研发,属于银行的国有“固定资产”,权属不能变更,我院已要求银行加强防护;已向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分行发函,要求银行加强“一案一账号”信息管理,强化内部管理,严防涉案信息泄露。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方面。1、全面从严治院抓得不紧。(1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全年2次召开全面严治党专题会商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15)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够。截止到11月19日,院领导2024年累计参与办案275件,其中承办案件190件,参与审理85件,阅核案件1835件。(16)“两个责任”监督合力没有形成。印发《岳阳中院2024版审判管理工作手册》,促进审判管理标准化、流程化、闭环化。召开内部监督联络工作推进会议,修订完善了《中院党组关于建立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了《中院内部监督联络工作职责》,通过制度规范,推动监督工作形成合力。(17)不敢较真碰硬,对干警违纪处理存在宽松软。印发《关于近三年岳阳中院违纪违法干警相关情况通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传达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评。(18)保密工作抓得不牢。党组和各支部再次进行了保密教育,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运用“第二种形态”对失泄密案件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2、工作作风不够实。(19)对基层法院指导监督不够有效。一是编印了《2024版审判管理手册》《2024年度优秀裁判文书选集》《2023年度岳阳法院审判质效分析报告》,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指导,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二是印发《关于加强相对薄弱法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了调研指导帮扶,改变了相对落后局面。三是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认定因客观法定原因导致久押不决。(20)执行复议、监督案件审查期限严重超期、执行监督案件超期未履行审批手续。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制定并印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规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复议案件流程管理规范》,通过控制案件流程、执行节点方式严格控制执行期限和审查期限;已落实所有案件审限延长扣除线下审批制度。(21)执行案件送达程序不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编印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规范》,以规范形式确定执行结案后终本文书的具体送达时限。(22)逾期未作出是否再审裁定。对申请再审一案,我院作出审查裁定并已送达完毕。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落实财经纪律不严格。(23)政府采购不规范。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严肃纪律要求,所有办公用品、小型维修等都必须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无电子卖场合同不予以报帐。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24)提前支付质保金。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合同条款,按时按量履行合同。二是对于提前支付的质保金返还了利息。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25)预算支出不合规。一是组织学习《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解读。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预算工作,严肃会计程序,做好账目调整。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26)涉案财物底数不清。一是严格遵照执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涉案物品的管理办法》。二是一审刑事案件建立了涉案物品管理台账。三是一审刑事案件建立了执行台账,一案一登记涉财产刑移送执行情况,与财务部门做好对账、规范管理工作。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方面。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在2025年1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28)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体谈话会,对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再学习、再明确、再要求;各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9)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相关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换届流程和“三会一课”制度再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了支部党建工作计划。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优。(30)年轻干部培养不够。完善年轻干部培养规划,深化“青蓝相接·薪火相传”人才培养计划,首批26名干警结为师徒关系。加强优秀年轻干警的跟踪培养,逐步提高年轻干部的储备基数;积极参与全市范围遴选工作,共遴选6人,其中35周岁以下的5人。2次启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截至2024年10月,年轻干部已达到1/3的配比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优化人案资源分配。(31)轮岗交流有差距。相关干警已于2024年7月调整交流。(32)空缺职数较多。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已于10月21日启动本年度第二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共选任6名正科职、8名副科职领导干部,并转任1名副科职领导干部,进一步配优配强中层骨干队伍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已基本完成空缺职数补充。

  (四)聚焦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方面。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33)未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我院已于11月2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严格履行报批、审核和会议程序,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院组织人事科提醒院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提交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同志审核。2.长效整改不够,存在改而又犯的情况。(34)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已退缴超标准发放的的津补贴45372元。对于“2023年审计报告指出后仍基本按全员加班造表发放”的问题,分管院领导分别对相关庭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市委巡察是对我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我院巡察整改工作是一次彻底的自我革命,相关责任部门必须主动改、全面改、彻底改。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有力、有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指导,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验收,把握好整改标准,对应付式整改、敷衍塞责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责任领导要加强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加强请示汇报,确保问题有效化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0629;邮政信箱: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西路332号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电子邮箱:2922159375qq.com

  中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