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汨罗市进行了巡视,岳阳市委配合省委巡视对汨罗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巡察反馈会议。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汨罗市纪委监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持把抓好提级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汨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先后13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级巡察整改专题会和调度会,研究部署提级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轮集中督查,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义中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针对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32个问题,逐一剖析根源,逐一审定整改措施,共提出了93条整改措施。在提级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对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先后10次主持召开纪委常委会听取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协调解决有关困难,跟进问题整改落实,研究起草相关制度文件,以上率下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阶段性完成5个;巡察期间交办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提级巡察组移交的6个问题线索,已办结5个,1个已立案在办。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足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重集中领学、轻个人自学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注重个人自主学和集中研讨学相结合。2023年9月份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1次,纪委常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5次。同时以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2024年来共组织开展6次。并注重个人自学,在理论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开展前,将学习资料提前下发给个人、支部,要求开展自学,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2023年9月份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有36人次进行交流发言,支部集中学习共有160余人次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强化学习培训。3月5日-7日,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班,开设了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课程。联手湖南理工学院开设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班”,每周六上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以专业化教学团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已开课15期30节。同时加强日常学习,湖南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在微信群中不定期发出学习内容、学习习题,引导干部开展自学。
2、推动市委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文件呈阅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有关精神、要求,第一时间向市委常委会提请议题,提出落实意见,抓好跟踪落实。二是规范报告形式,重要工作既口头汇报也书面汇报。2024年,已向市委常委会提请议题21次。
(二)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政治监督不够到位
3、“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责任未持续压实压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压实压紧“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责任。将11个突出问题列入2024年“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清单,截至6月底,已整改完成3个,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以来,调度常态化监督工作3次,开展实地督查2次,共立案3件,追责问责14人。
4、“三湘护农”专项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假项目套取真资金”问题专项治理,截至6月底,共发现问题线索39件,立案49人,已处理处分51人。二是健全体制机制。督促出台《汨罗市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2024年汨罗市本级项目公开目录,推动项目公开、招标管理、常态监管。三是建立“三湘护农”领域线索定期办结机制和催办督办机制。督促各镇纪委加大“三湘护农”方面问题线索发现和办理力度。2024年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24个,处理处分97人,追缴资金97.21万元。省纪检监察动态推介了我市“用好三个抓手 护航乡村振兴”做法,2023年获评全省专项考核一类县第一名。
5、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监督不够有力。对市属平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不够及时,存在监督盲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监督力量。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牵头,联合楚之晟、文旅集团、汨之源3家融资平台公司纪委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融资、化债、举债监督力度,已立案1人,处理处分6人。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投融资、资产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投融资、资产资金管理,严控融资成本。
6、安全生产监督执纪偏向宽松软。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不够,对监督部门的再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列出清单,分析研判,对安全生产失管失责的移送汨罗市纪委监委,截至目前共党纪政务处分8人。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线索移送快查快办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安全生产失管失责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024年印发通报1期。
7、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和有影响力案件不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营商环境监测点作用发挥明显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办典型案例。对营商环境问题快查快处,从严处理,及时通报震慑。查办了4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二是持续推进“营商清风101”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查13次,受理问题线索16件,已处理处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6人。三是深入一线走访调研。2024年,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监测点”走访调研12次,发现问题线索10条,下发督办函10份。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优化办、数据局、信访局、12345热线沟通,自2024年4月起,市优化办、12345热线等单位每周向市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重大问题线索随接随报。
(三)反腐败协调工作比较薄弱
8、2022年以前,对反腐败协调工作重视不够、调度不够,导致反腐败成员单位未能及时实行信息共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出台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作配合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案件处理情况移送程序的有关文件。二是定期召开会议。2023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会上均通报了反腐败协作情况。2024年,公检法及相关职能单位共移送问题线索123件(其中6月份移送问题线索40件),目前共立案46件。
(四)全面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存在不足
9、全域推动清廉单元建设有欠缺,廉洁文化“十进”活动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目前全市93家单位已按要求开展廉洁家访活动。3月23日,组织市直单位、乡镇党政“一把手”配偶开展“好家风·好传承”家风建设学习交流活动,5名代表分别宣讲汨罗廉洁先贤的家教家风故事,并在全市展播。全市共评选出清廉家庭8户、文明家庭10户、平安家庭10户、最美家庭10户。乡镇纪委督促小区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提升小区廉洁文化氛围。二是进一步抓实廉洁文化“十进”活动,在屈子生态湿地公园、友谊河公园等精心布置清廉文化投影灯和宣传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市民廉洁素养。梳理挖掘优秀家风家训,将家训家规融入村规民约,大力培育健康、文明、和谐、清廉的社会风气。开展“清廉思政课”巡回宣讲,廉洁手抄报和黑板报评选、清廉成语我来答、清廉故事我来讲等活动,把廉洁思想从小根植于学生心灵。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巡演,戏曲小品《不要彩礼要幸福》、花鼓戏《平民领袖》、清廉小戏《明灯》等一批“新鲜出炉”且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的作品,进入“寻常百姓家”。《廉心》《红色骆驼任弼时》《一生有“三怕”的红色骆驼》等廉洁文化作品一经推出,网友好评如潮。编撰出版了《楚辞里的清廉》,开展“学楚辞、守初心”分享活动,目前全市有63名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已讲授清廉党课,演讲比赛已经完成,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三是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确保“清廉单元”创建工作高质高效推进。2023年9月份以来,共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5次。四是定期开展督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督查2次,评选出清廉汨罗建设先进单位13个。
10、清廉企业建设重心放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民营企业提供建设指导。将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督促市工商联加强清廉民企建设指导工作,梳理总结了《清廉民企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印制发放《清廉民企建设宣传册》,为民企开展清廉创建提供指导。二是打造清廉民企建设示范点6个,以点带面,推动清廉民企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11、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清廉建设指导督导不够,清廉乡村建设样板村的模式推广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市行政审批局加大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清廉建设指导督导力度,制定了政务服务清廉大厅建设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2023年12月8日,分管副市长召集窗口负责人及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召开清廉大厅建设推进会。对1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指导督导2轮次,发现整改问题2个。二是推介样本,全域建设培树点。桃林寺镇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印《桃林清韵》期刊等方式,在全镇推介高丰村“四个清楚”经验做法。在湖南日报、清廉岳阳、行廉汨罗等媒体积极宣传示范点清廉建设经验做法,通过对廉洁文化示范点进行授牌、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介示范点经验做法。
(五)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不够聚焦
12、未及时制订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级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的十项措施》,市纪委书记与市委常委会成员逐一开展同级监督谈话。2024年来,向6名分管市级领导发送了廉情抄告,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日常监督的十条措施》,推动乡镇纪委、派驻组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2023年9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与40余家驻在单位召开了会商会;参加了50余家驻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落实“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13、对发生严重腐败案件后的单位“一把手”缺少追责。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七个一”制度。对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单位,通过写好一篇剖析报告、拍好一部警示教育片、制发一封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一个专题民主生活会、旁听一次法院庭审、召开一次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会、查办一批违纪违法人员,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求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2023年9月以来,我委专案组撰写剖析材料3份,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4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份,2024年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警钟4》。对3起腐败案件的单位共追责问责21人,调离“一把手”1人。
(六)反“四风”缺乏“严”的韧劲
14、部分干部反“四风”的规矩意识不够强,遏制“四风”问题的机制仍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和市直单位对照“五整治”行动内容,全面排查五类问题。同时开展线索核查,在案管系统中持续筛查五类问题线索,实时更新专项台账,目前筛查五类问题人员共313人。二是定期通报曝光。定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印发相关通报7期,通报曝光24人。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协同公安、税务、机关事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严查快处、提级办理。督促市公安局每月至少开展1次打牌赌博、酒驾醉驾集中检查;2024年,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开展纠“四风”督查4次,发现问题20个,形成问题线索6条,现已办结1条(批评教育1人),其余5条正在调查核实中;2024年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6起10人;二十大以来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4起15人。四是健全体制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日常监督的十条措施》,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督专责作用。综合运用专项督查、廉政谈话、专题会商等10种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有效遏制“四风”问题。
(七)日常监督比较乏力
15、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主动开展监督较少,不同程度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培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品格。2024年来已组织开展支部集中学习6次。二是开展检视整治。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检视不敢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检视问题133个,提出整改措施133条。三是创新监督方式。2023年9月份以来,共开展办案安全交叉检查3次,案件质量交叉评查3次,片组一体化交叉检查、联合办案50余次,提级办理信访件53件。通过交叉检查、联合办案、提级办理等多种方式,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数量环比增长了52个百分点,有效避免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四是敢于发现问题,主动开展监督。在开展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过程中,主动开展“以假项目套取真资金”问题专项治理、建房领域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42个,整改问题42个,党纪政务处分22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对24个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级“一肩挑”人员进行提级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26件,立案34人。五是主动开展重大项目护航行动。在重大项目上成立监督工作专班,与项目指挥部建立定期联络沟通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保障。2024年来,针对全市开展的重大项目,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专项监督8次,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8人,收缴违纪资金13.36万元,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
16、存在不愿监督的问题,“一函了之”的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函询件回复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疑点问题及时复核,坚决杜绝“一函了之”问题。2024年以来,针对办理的谈话函询件,对谈话对象的陈述、被函询人的回复进行了全面核实,谈话函询后转初核15件,其中立案4件。
17、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办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细研深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联手湖南理工学院开设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班”,由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送教上门,每周用半天时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以专业化教学团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已组织开展15期30节课程。二是强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所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经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2023年9月份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88次。
(八)执纪问责存在差距
18、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较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首办负责制度,压实首办责任,对信访件的办理落实承办人负责制;对重要信访件实行提级办理和领导包案。2023年落实领导包案重点信访件20件,2024年落实领导包案件25件。出台《问题线索处置件抽查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对玩忽职守、敷衍应付的承办人严肃追责,对先查否、后被查实的原承办人进行责任倒查。二是开展信访办理质效“五评五查”活动。对涉乡村振兴、三湘护农信访件提级办理,其中2024年2月以来提级办理26件;通过“五评五查”制定了“十佳精品信访件”评查方案,每季度月末开展评查。截至5月底已初选5件做为二季度评查件。2024年1-6月,我委信访办结率58.1%,基本属实或部分属实占比33.3%,同比增长16.3%、5%,重复访同比下降42%,信访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
19、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不够及时。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办催办力度。提前对临近超期的问题线索、案件提醒催办,共计发出催办函40余份。对通报的超期问题线索和案件,在案件办理考核中对承办单位予以扣分。二是定期召开监督执纪执法专题会议。2024年以来召开了监督执纪执法专题会议10次,集体研究决定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处理意见,推动线索及时处置、按期办结。
20、巡视巡察线索分办不合规。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线索筛查把关。市委巡察办移交问题线索前,先由案管室、审理室、相关片组负责人分别针对线索可查性、是否在办或重复、可否立案等情况进行初步梳理筛查,并提出筛查意见建议,经分协管领导审批后报委主要负责人参考。在监督执纪执法专题会议上,要求各片组在汇报巡察线索时说明来源和类别,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进行严格把关。2023年11月-2024年6月,我委案管系统内巡视巡察相关问题线索的立案数占比环比提升了16个百分点。
21、审查调查不够严谨、定性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评选评查活动,每季度进行通报,每年进行考核,提升审查调查质效。2024年一季度“十佳精品案件”入围3件。2024年来共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1次,共发现问题115个,整改问题115个。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案件自查表(包括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和一般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各办案单位在移送案卷时,先进行内审,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做到每案必自查。对比同期,定性不准问题每百案率由6%下降至2%。
(九)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够实
22、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4次;农业组、市场组、卫健组组织农业系统、市场系统、卫健系统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将警示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向汨罗市委党校下发了工作提示,将阅读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如在党校开展的2024年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培训班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义中为培训学员讲授了专题党课,参训学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忠诚与背叛》、《警钟4》。2024年5月15日组织第一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到岳阳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拟于8月、11月再组织两批前往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3、“以案三促”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三湘护农”专项整治和典型案件查办情况,以农口系统为切入口,强化以案三促。目前已修订出台《汨罗市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债务、农村“三资”、村级工程项目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采购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此外,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农村“三资”进场交易“三个不准”,按照“应进必进、公开透明、公平竞价、阳光交易”原则,督促各镇、村(社区)厘清集体“三资”类别、数量、权属等情况,将各类农村产权项目、非必须公开招标的涉农工程项目、非集中采购涉农项目等一并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十)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24、存在案件材料因不清楚、不规范、不精细被上级纪委打回修改的情况。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对因案件材料不清楚、不规范、不精细被打回修改的情况开展“回头看”。在纪委常委会上,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持续开展评比活动,通过评中学、评中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管理规范。对2023年全年的案件进行了综合评比,评出了年度“十佳精品案件”10件。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一季度共发现问题115个,整改问题115个。三是加强与岳阳市纪委的汇报衔接,规范文书报告标准。同时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向岳阳市纪委汇报前先与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对接沟通,确保案件材料程序规范、内容清楚。2024年来,共向岳阳汇报、报批20余件次,其中被打回修改1次,分管领导在纪委常委会上作了对照检查。
25、交流轮岗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强化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学习标兵”“工作标兵”“三个十佳”评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3年度评出先进84人次。制订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设立“骆驼奖”“啄木鸟奖”“海豚奖”,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二是加大轮岗力度。通过片组一体化办案、综合部室与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轮岗交流的方式,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24年以来交流轮岗40余人次。
(十一)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26、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层级管理开展廉洁家访110余人次,通过主动上门与干部家属谈心谈话,听取家属介绍干部在家庭的表现、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朋友圈、生活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刚性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督促全体干部做到不打听、不干预监督审查调查,对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的情况如实记录,按规定及时报告。截止6月30日,干部监督室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主要是工作日饮酒)、违规加入社会网络群组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三是抓好问题线索办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清除害群之马。四是健全严管体系,推动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2023年来共建立健全机关工作管理、信访工作管理、组织人事管理、案件线索管理、涉案财务管理、保密工作等六类制度46个。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用权、正确履职。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钟4》《忠诚与背叛》《永葆铁军本色》等警示教育片。6月30日,在汨罗市纪委监委召开庆祝建党103周年暨半年度工作讲评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义中以《赓续光荣传统 做遵规守纪的标杆》为题,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授主题党课。
27、存在压案不查、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复查。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职务违法被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所承办的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复查,主动发现压案不查、以权谋私等问题。2024年来,复查问题线索和案件3件,发现拖延处置、延期反馈等问题2个,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二是加强配合协作。案管、信访、审理与干部监督部门配合协作,加大对问题线索处置件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程序,深挖压案不查、以权谋私的问题。2024年,结合“三十佳”评选工作,案管室牵头开展问题线索处置件质量评查1次,送审16件,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62个,推荐“十佳精品线索处置件”候选件3件;审理室牵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次,送审18件,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15个,推荐“十佳精品案件”候选件3件。三是健全内控纠错机制,创新出台《问题线索处置件抽查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四是对留置案件移送前开展监督谈话,加强对审查调查人员的履职监督,并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开展问卷调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安全文明办案。
(十二)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强
28、支部设置有待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中纪委2号文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原来的13个调整合并为10个,将现有的6个纪检监察室增设至9个,支部设置则由原来的10个增加至11个。针对抽调办案人员较多导致有的支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况,要求被抽调办案的干部参加临时党支部活动,剩余在家干部参加机关第一党支部活动。
29、党建引领作用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能职责。明确一名市纪委常委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一名干部为专职党务工作者,把党务工作专起来、强起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强化支部管理。强化对临时党支部和长期抽调在省市办案的流动党员的管理,明确临时党支部书记职能职责,确保组织生活不漏一个党员。6月下旬,对办案人员、抽调人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看学习笔记、签到表、会场照片等,暂未发现办案干部、抽调人员两边的党组织活动都没有参加的情况。
(十三)落实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共性问题的“未巡先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30、市纪委监委“未巡先改”中仍有“对监督单位开展‘清廉湖南’建设督促不够,在两个清廉企业建设示范点申报前未按要求进行督查”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对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某示范点因发生了违纪违法案取消其示范点资格。二是加大督查力度。2023年12月以来,开展全市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督查2次,评选出清廉汨罗建设先进单位13个。
31、市纪委监委“未巡先改”中仍有“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政档案未定期维护更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汨罗市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同步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和纸质廉政档案,及时规范开展廉政档案的建立、更新、流转、封存等工作,规范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使用。截止目前已经对全市680个市管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信息补充、更新、录入。
32、市纪委监委“未巡先改”中仍有“督促落实巡察移交线索办理工作仅发函催办,未按要求进行通报”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专门台账。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建立专门台账,2024年至今,汨罗市委巡察办移交问题线索39件,已办结23件,其中立案18件,了结5件。正在办理的16件,均无超期办理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催办督办,共发出催办督办函3份,涵盖问题线索7条。二是加大通报力度。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超期情况在纪委常委会、讲评会上点名通报,并由分(协)管领导进行点评。2024年来共点名通报2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委将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保持整改的政治定力,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强后续整改工作情况研究,把深化落实整改措施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照已取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提炼归纳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强化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提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0-5222782;邮箱地址:汨罗市站前路128号1栋三楼办公室;电子邮箱:mljwzgb@126.com。
中共汨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汨罗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