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1-11-05 11:26 来源:巴陵风纪网

根据岳阳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2月3日,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市城陵矶新港区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5月19日,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市城陵矶新港区工作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工委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工委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部长任整改办主任。成立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纪工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纪工委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工委副书记任督查办主任。做到了巡察整改工作有专人专职抓,为整改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部署调度,细化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工委会、督查调度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多次,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出台《关于落实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涉城陵矶新港区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主动聚焦整改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不断高位推动巡察问题真改实改。党工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积极主动认领,推进分管领域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对照反馈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子方案和具体措施,排出时间表、列出进度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五个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思想检讨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资料台账到位)。在全区形成了以上率下、整体发力、层层落实的良好整改氛围,确保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督查执纪,严肃整改纪律。由区纪工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先后开展督查4轮,提出意见建议19条,对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个人责任。

五是强化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在坚持“当下改”的同时,突出“长久立”,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将巡察问题整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堵塞漏洞,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通过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措施有力有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主体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相关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土地出让收入列入非税收入。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部门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土地出让收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非税收入管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有效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开展自查。全面摸清近年来类似情况底数,全面纠正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清理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地方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今年上半年,按照许达哲书记、毛伟明省长对财政收入质量工作的批示精神,我区全面压减了非税收入,为全市完成压减任务做贡献。三是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土地供应合同、协议的管理,督促用地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

2.2020年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为名,违规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整改。开展集中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加强政策审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对历年购地项目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清查,结合项目落地后的产值、税收,建立台账,实时监控,全面掌握项目的“盈亏平衡”情况,对未达到预期的项目进行及时沟通,盘点原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协助企业改善经营情况。二是建立购地项目评审机制。在意向入园项目的初期洽谈阶段,联合环保、发改、资规、税务等职能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择符合港区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同时明确项目入园的经济指标要求、集中节约用地,确保项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鼓励规模偏小或处于发展初步阶段的企业以租赁方式入驻,一方面减轻企业的前期投入,利于企业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可以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持续优化。持续与在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方面成绩突出的园区沟通交流,吸收好的思路、学习好的方法,摸索出在合法合规情况下提升园区招商吸引力的有效办法。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单位反映当前的普遍性问题,力争从中央、省级层面推出相关措施解决园区利用土地政策恶性竞争的问题。

(二)改革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能享受区域评估成果,不能真正实现告知承诺制,仍然需要编制环评、水评评估报告文本。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于2012年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由于审批时间超过五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中特定区域范围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新港区未纳入告知承诺制范畴。目前正在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快完成省级工业园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批,促进新港区尽快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二是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采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以下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基础信息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全本及公示版、主动公开的证明材料、可公开情况的说明;对于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总量来源证明材料。

2.临港发改部门在企业备案时没有执行无纸化标准。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要求,已于2020年9月实行企业备案无纸化标准。三是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持续提升干部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服务环境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未按要求拨付。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国家特色载体资金使用方案》,根据《2020年-2021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出台了《岳阳临港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阳临港高新区特色载体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岳阳临港高新区第一笔国家特色载体资金使用方案》。二是及时资金拨付。已按要求拨付第一笔载体资金,载体资金执行率达91.4%,达到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资金使用要求。向科技部报送《岳阳临港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工作进展报告》。完成第一期特色载体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报告。

2.2020年度招商履约保证金、土地履约保证金未退还企业,违规收取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查。严格对照招商协议,对截止目前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盘清每个项目的进展节点,协调资规、土储等部门加快供地速度,对达到退还条件的企业第一时间按协议进行全额退还。二是及时退款。目前已对仁孚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完成了退还。剩余的几家公司,其中岳阳东方玻璃有限公司、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土地已完成摘牌,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将按照协议完成保证金退还。嘉兆奥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暂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待按协议完成招拍挂程序后进行退还。湖南福天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招商协议约定在最后一期土地挂牌时,履约保证金转为挂牌保证金计入土地款,现已跟企业协商,计划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原协议约定内容,将履约保证金直接进行退还。

3.建设项目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较为复杂。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取消纸质申请表。就取消工程规划许可纸质申请表这一事项,积极与市资规局、市工改办沟通衔接,促成了市工改办4月2日下发《关于取消纸质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的通知》(岳工改办发〔2021〕4号),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取消了该纸质申请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不再需要其他部门签章。二是取消管委会分管领导签批程序。经报管委会批准,自5月26日起,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不再呈报管委会领导签批。

4.部分企业承担各类检查和政务参观调研活动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加强各部门财务报账监管,明确公务接待范围,规范审批流程,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常态化。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二是坚持优化服务,高效沟通对接。按照来宾级别层次分别制定不同接待方案,尽量多安排展厅、博物馆等地点参观,减少对企业的走访。针对无法避免的参观调研和公务接待,提前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尽量避开企业生产高峰期,最大化减小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杜绝“官本位”思想,禁止“命令式”、“指令式”把参观调研活动责任压在企业,主动为企业解决好参观调研活动的困难和问题。

(四)作风效能提升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临港财评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自查自检。部分项目审减较低的原因:(1)财政投资评审处于复审阶段。经过初审严格把关后,二审可能存在审减率为零情况。(2)新港区对不同类型项目建立不同的价格机制。对土方平整项目执行内控价,其单价均低于定额造价,土方类别、土方量通过第三方报告及图纸进行核算。土方项目送审时,量、价均较为确定,难以有审减;服务项目如设计、监理、检测等工程服务项目主要参考国家收费文件计取,并按照港区文件下浮50%。服务项目评审较为简单,收费文件约定明确,评审因素较为确定。二是建立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数据库,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目前已完成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安置房及公租房工程主体造价经济指标、市政道路造价经济指标、市政管网造价经济指标,通过指标库比对现有项目评审,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杜绝铺张浪费、高大上项目的实施。

2.环保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执行案审决定。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自查自检。我区生态环境分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环境处罚权限,区内所有环境案件均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行政处罚。李日华案件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小组审查,案审会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条款应用适当,鉴于该案处于疫情期间,涉案人当天立即配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应急处置,立行立改,且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并未外排环境,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故不对涉案人进行移送。新港区生态环境分局依照处罚文书督促企业执行到位,并予以结案。二是狠抓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实施“环保利剑”、双随机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偷排、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三、继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专项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真正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交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如期按质完成。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整改既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紧盯未完成整改问题,加强整改督办、加速整改见效、加快整改办结。在集中精力抓好集中整改后,我区将迅速转入全面整改阶段,继续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系统梳理分类,集中力量攻坚,做到思想不松、力量不散、力度不减,以铁的决心和纪律,推动新港区营商环境持续向上向好。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问题为线索,在全区深入排除,举一反三、对涉及发现的相关类似问题,坚决反思纠正,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全面建章立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8422226,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中共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