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4月1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岳阳市云溪区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十巡视组组长万中学传达了省委书记许达哲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分别向区委书记张中于和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岳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建新作了讲话,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张中于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讲话。省委第十巡视组副组长吴启旺出席会议。
万中学在反馈时指出,云溪区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团结和带领全区上下,以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城乡建设、产城融合、民生改善、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氛围总体较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加强,党员考评扎实有效。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和防治环境污染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监督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禁而不绝,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混乱,巡察工作质量不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选任政策和机构编制纪律有偏差,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基层党建存在弱化虚化形式化;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责任不到位,区委落实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缺乏韧劲,前紧后松,整改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问题等。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万中学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抓发展抓产业的力度,加快承接“两厂”社会管理职能的步伐,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推动云溪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的红线意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干部选任政策和机构编制纪律刚性,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四是对单销账真改实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既要彻底整改具体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胡建新指出,云溪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衡量“两个维护”是否到位的“风向标”,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作为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对人民负责、是否敢于担当的“考试题”,进一步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成效检验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规矩意识。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实效。责任要压实压紧,措施要落实落细,成果要用足用透,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条条抓好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与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来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张中于表示,坚决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立行立改,真整真改,不断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上来,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深入领会巡视反馈意见,虚心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落实巡视组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反思、对号入座,痛下决心、坚决整改,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市委“三区一中心”部署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云溪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云溪。
省委第十巡视组有关成员,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在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区政府办主任,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驻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