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以来,岳阳市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力震慑,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日前,岳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4起“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岳阳县麻塘办事处东风村原党总支书记姜玉宝等人违规套取工程项目款问题。2017年,姜玉宝等9名村干部通过集体决议虚增工程量,违规套取项目资金9万元,给9名村干部每人发放1万元作为平时加班费等补贴;2019年姜玉宝等9名村干部再次集体决议,从“空心房”整治拆除项目工作经费中套取27万元,以加班补助等名义给9名村干部每人发放3万元。2023年4月,姜玉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8名村干部均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华容县北景港镇南顶村耕地抛荒问题。2022年南顶村农光互补项目区实际抛荒耕地339亩。南顶村党总支、村委会对辖区耕地抛荒的现象没有及时排查、发现、制止和报告,未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片区农技员对辖区耕地弃耕抛荒防控工作不力;片区执法员对耕地抛荒行为未予查处;北景港镇党委、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力、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不到位。2023年3月22日,分管南顶村工作的北景港镇人大主席、党委委员、乡级副田长马振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南顶村村级田长、党总支书记冷超良,北景港镇负责南顶村片区的农技员舒立山,执法员吴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溪区道仁矶中学原副校长朱源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朱源江为建农家乐餐馆,未经审批滥伐林木蓄积193.1立方米,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建筑物、硬化道路等14.9亩。2022年11月21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判决朱源江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23年4月9日,朱源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罗英在审核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受贿赂问题。2018年至2022年3月,李罗英在担任屈原管理区原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本地农机经销商谢某违规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和办理农机跨区作业证等行为未依法进行核查,并先后5次收受谢某所送现金15.7万元。李罗英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27日,李罗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件,有的虚报套取、违规挪用,有的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收受贿赂、中饱私囊,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严守党纪党规,恪守法律底线。
通报强调,要坚持推动责任落实。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自觉提升站位、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惠民富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坚决扛牢责任,细化任务、实化措施、强化落实,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
要坚持查办案件开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尤其要对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等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坚决纠治一切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要坚持全面系统施治。坚持推进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理念,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督促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防范廉政风险。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干实绩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岳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