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扎实推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典型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临湘市羊楼司镇龙窖山村党总支部原副书记张勇套取拆房补助款及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张勇借用亲属张某某信息购得安置房1套,并以张某某名义违规套取拆房补助款5.2万元。2017年2月,张勇动员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亲属胡某某购买安置房1套,并帮助胡某某违规套取拆房补助款3.75万元。2019年5月,张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奇西社区金仙组组长叶世落违规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金仙组以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等名义,向22户申报民生建房的居民收取0.1万元至2万元不等费用共计14.62万元,主要用于金仙组归还借款及利息等开支。2019年8月,叶世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海雄违规索要赞助问题。2018年,钟海雄以单位名义向执法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索要赞助2万元,用于执行局集体活动用餐和服装费用。此外,钟海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钟海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湘阴县鹤龙湖镇保合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朱学伟、副书记王跃进违规建房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底,朱学伟、王跃进联合其他个别村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违规建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7月,朱学伟、王跃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展专项整治是主题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必须将专项整治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做到“两个维护”,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下联动、有序衔接、对准靶心、集中发力,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强监督推进强监管,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专项整治重点,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对能够立查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