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部署及入驻】十二届岳阳县委第七轮巡察对13个单位开展巡察

编辑:岳县纪宣 发表时间:2020-05-25 17:00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4月26日,岳阳县荣湖酒店二楼巡察动员部署会场,54名巡察人员纷纷在《廉政承诺书》上签字。这标志着岳阳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已全面启动,这也是岳阳县委对第七轮巡察提出更严格纪律要求的一个缩影。“巡察工作担负着县委的重托,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优的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岳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绍东在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强调。为了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岳阳县委巡察办在“十不准”“六严禁”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岳阳县巡察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从组织、生活、工作、廉洁、保密纪律五个方面对巡察人员的行为进行具体明确。

“打铁必须自身硬。”陈绍东要求,巡察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用实际行动维护巡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严守工作纪律。本轮抽调参与巡察的干部,无论来自哪个单位,都要尽快转变角色、积极主动适应,服从安排、服从管理,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决不能擅自作主张。巡察期间只对巡察组负责,没有义务也不能向原单位汇报,也不再从事原单位的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严守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泄露有关巡察工作的信息,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六严禁”规定和《岳阳县巡察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不得在工作以外讨论巡察的有关情况,巡察结束后,要及时将巡察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上交巡察办,不得私自留存。严守廉洁纪律。巡察组入驻被巡察单位后,吃住必须服从巡察办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不得增加被巡察单位负担,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严禁与被巡察单位人员私下接触,严禁借巡察之便办私事、藏私货。谁违规违纪,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

据悉,按照岳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岳阳县派驻外县的4个交叉巡察组,以及派驻岳阳县巡察月田镇、公田镇、县住建局、县砂管局、县渔政局的4个交叉巡察组,由于疫情的影响,进驻时间以市委巡察办通知为准。经县委授权,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组将于4月28日,分别进驻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托县接待中心)、县统计局(县科协)、县城建投、县贸促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为期30个工作日的集中巡察。各巡察组要分组制定巡察进驻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本轮巡察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议还安排了为期2天的巡察业务培训和巡察组长任前谈心谈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