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书记谈——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四个强化”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王小中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紧紧扭住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经开区工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认真履行和充分发挥好党委第一责任人带头、带领和带动作用,坚持经常性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监督重要案件,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党委班子成员的政治定力和“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分管责任,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

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从重点环节抓起,建立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厘清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坚持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递责任,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地支持纪委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解决“四风”问题。

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指标“三位一体”考核模式,细化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标准,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坚持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明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形成以考核明职责、定奖惩、树导向、促落实的浓厚氛围。


让纪委监督成为有源之水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胥棉桃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中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们必须在思想上认识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纪委监督责任主要内容应包括: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建设和深化改革的全过程。推动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制定具体办法。不断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查办案件、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来,把监督重心放在纠正解决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执纪问责上。针对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廉政法规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做到有错必查,有责必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机构和各部门纪检干部的作用,建造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畅通和拓宽监督的渠道,调动各方面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积极运用政务网等电子网络平台,延伸监督触角,减少监督死角和盲区。

切实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对“三转”工作作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以“规定动作”替代“自选动作”,以正式文件替代情况通报。理顺工作关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按照“懂规矩、守纪律、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标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解决“灯下黑”问题,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监督队伍。

有针对性的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廉政诫勉等手段并重,形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追究机制,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准确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对应予追责的领导干部一律责任追究到位。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纪委监督成为有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