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书记谈——华容县

强化主角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中共华容县委书记 刘铁健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我们将切实强化主角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六严”,标本兼治,为华容加快全面小康步伐、勇立湖南新增长极建设潮头,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格责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党务,管工作必须管思想,管行业必须管队伍,管资金(项目)必须管廉政,进一步健全县、乡、村党组织主体责任体系,同时建立完善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体系,构建好党组织班子成员责任体系,实现责任体系无缝对接和全覆盖,确保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严明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县、依规治党意识,在全面推进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同时,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五项制度。

一是县委常委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二是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和评议制度。三是党组织、纪委对管辖干部约谈制度。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测评。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严抓作风。严格落实“899”规定,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作风建设问题频发的单位主职继续实行严格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治懒、治庸、治散专项行动和优秀干部评选,促进干部把立德修身、提升境界作为一种习惯,感恩组织、牢记责任、勇于担当,激情干事、勤勉干事、敢于干事、善于成事。

严谨用人。坚持和严格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化以实绩论英雄、从实绩看德才、凭实绩用干部的理念,努力形成重发展、重为民、重务实、重清廉、重团结、重公正的用人导向。健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加强和改进干部日常管理和日常教育,完善选人用人程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严查案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实现“三转”,更好地履行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松,对腐败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严以律己。坚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守“三严三实”,带头按规矩办事,带头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带头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同时加强督导,把“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扎根到每个班子成员当中,以全体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带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紧扣“三个着力点”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中共华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余风祥


县级纪委要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关键要在方法和路径上做文章,只有通过明确履责重点、督促责任落实、健全追责机制,才能形成责任清晰、督查到位、追责有效的完整监督链条。

一、要“明”责,把职责理清。落实监督责任,明责是前提。一是要把握监督内容。认真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意见”、“一办法”和市委“实施办法”,彻底转变过去抓党风廉政建设纪委“包打天下”的惯性思维,着力在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严查腐败案件、加强监督问责、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二是明确履责主体。在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的同时,还要按照监督责任的内容和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中共华容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每一项工作分清责任,提出完成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室主任身上,使集体和个人按照自身担负的工作尽职尽责。三是强化推进措施。实行“三转”,纪委从过去各种繁杂事务的“樊篱”中解脱后,必须要把主业做强做精,实现“责任田”高产高效,因此,落实监督责任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探索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系列推进制度,定期会商、定期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推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二、要“督”责,把任务抓实。督促检查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考核督落实。在建立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的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一项重要依据,纳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并注重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让考核真正成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二是完善制度督落实。充分发挥廉政制度的约束和督促作用,完善并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政谈话、述廉评议、函询、约谈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县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坚持把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乡镇和单位,由县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三是创新措施督落实。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定期研判机制,特别是要发挥网络、媒体和信访举报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注重从社情民意中查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线索和原因,做到定期梳理、定期研判、定期通报、限期整改。此外,还要建立一支由非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特约督查员队伍,把那些平常敢于“挑刺”、敢于较真的群众纳入其中,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依法依程序向单位提意见,跟领导找毛病,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真干事、干真事。

三、要“追”责,把规矩管严。有责必履,失责必究。一是着力查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要把对监督责任放任不管,只部署不落实,出现问题回避推脱等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严肃查处纪检监察组织及其主要责任人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是不敢碰、不能碰的“红线”,要将违反其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范畴,严查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教育作用。三是推行连带追责制度。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要上溯两级,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等问题,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