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书记谈——中共岳阳市委党校

主体责任必须主职担当、主动担当、主业担当


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校(院)长 王伊亮


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关键是党委书记要负责,敢于担当。党委书记必须具备担当精神,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主职担当不推卸、主动担当不消极、主业担当不替代。

主体责任主职担当,不推卸。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是党委书记要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事,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过去,有的同志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的工作。这种理解不准确。党委和纪委不是支持与不支持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是党委书记必须承担的责任,不能推卸,也没有推卸的空间。有的同志一说到落实主体责任,就一套一套地对机关或者下属提要求、作指示,而且习惯说“我希望”。其实,要求也好,希望也罢,如果对自身职责不明确,工作抓得不扎实,

一旦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首要被追责的就是党委书记。

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不消极。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如果对主体责任缺乏清醒的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要职责,就会出现领导不力、不敢担当的现象。党委书记只有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主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担当责任必然会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党委书记不消极、不退缩,而是主动担当,就会不怕得罪人,就能与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主体责任主业担当,不替代。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是看不到实效的空头计划,更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工程,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委书记必须站在洞察历史兴衰的高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主业任务来担当,不受任何借口影响,不以任何方式松懈,更不能因其他工作而耽搁,被其他任务所替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不抓得住,关键在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要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认真真种好“责任田”。



深入落实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纪检组长 李革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党中央根据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党的纪检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认识必须到位。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握“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的辩证关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起“对同志的教育是一种关心,监督是一种爱护,查处是一种挽救”的理念,放心、放胆、放手抓工作;要在思想上主动加压,把落实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学钟馗打鬼、勇作金刚伏魔,以“黑脸”治腐的决心和勇气,体现担当,不辱使命。

二是职责必须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理清职责,找准定位,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紧紧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市委党校纪检组将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对本校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严把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等重点关口;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动落实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

三是失职必须追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构建科学客观、务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落实“一案三查”制度,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