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细微之处见作风

在正确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理所当然;在正确的时间做逾矩的事情,则需要纠偏。比如,工作时间混淆电脑使用的性质,把工作电脑变成“电视机”“游戏机”“购物机”;又如,工作过程中扰乱岗位秩序,上班时常常串门、串岗;再如,工作时间个人状态不佳、行为失当,聊天、嗑瓜子、打瞌睡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陕西省子洲县创建办的两名工作人员就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作出检查。

凡此种种,相较于滥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获取非法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虽然算不上性质恶劣甚至直接危害很大的腐败问题,但是在无形中侵蚀着优良作风。换言之,小节不注意终将坏大事。

上班迟到早退、状态随意、办事不规范、说话不文明,等等,一方面呈现出一个单位集体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形象,另一方面反映了其作风是不是清正、纪律是不是松弛。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既没有染指公款,也没有玩弄权力,更没有欺压百姓,刚性的制度约束也多是“管大不管小”,久而久之,在思想上放松了,在行为上也失态了甚至习惯了。仔细想想,这些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旦因为某种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便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更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的形象,其危害亦不容小觑。

从这个意义上讲,违反工作纪律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的作风问题,在思想意识上要重视,在制度建设和部门管理上要加强。回到现实层面,除了一些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之外,单位的内部管理不严、不细、不实也是重要原因。对上班制度有规范、无执行,对违纪现象有发现、无惩处,如果对形式完备的制度安排、行为规范在实践中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工作作风便很难有所改观,甚至在“作风下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由此,真正的作风建设,必须从细微的机制入手,从严肃的执行做起。工作期间,哪些岗位工作必须要做,哪些工作人员必须在岗,都理应明明白白地上墙、严严格格地践行,并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感受到。即便有特殊原因,存在工作时间、岗位交接、办事人员缺位等情况,也要人性化地“广而告之”。毕竟,加强作风建设不仅要解决“松、垮、软”的问题,更应树立起“严、实、新”的标准。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党的历史上,立规矩、树新风,也是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样的细微之处开始的。说到底,只有时时刻刻做到防微杜渐,才能扫清作风建设的死角、暗角。(李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