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

云溪区:严格监管干部因私出国

近日,云溪区率先在岳阳市出台《云溪区区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来,该区针对区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因私旅游、探亲等出国(境)日趋频繁和增多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与公安部门协调,实行国家公职人员有关个人信息共享。通过出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因私出国(境)审批的程序。规定乡科局党政正职因私出国(境)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其他科级干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并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审批。规定一般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须由本单位纪检、政工人事审查后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批准,再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同时,还建立了领导干部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现已集中保管证件66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云溪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