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书记谈

王小中:以“四个强化”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王小中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紧紧扭住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经开区工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认真履行和充分发挥好党委第一责任人带头、带领和带动作用,坚持经常性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监督重要案件,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党委班子成员的政治定力和“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分管责任,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

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从重点环节抓起,建立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厘清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坚持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递责任,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地支持纪委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解决“四风”问题。

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指标“三位一体”考核模式,细化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标准,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坚持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明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形成以考核明职责、定奖惩、树导向、促落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