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我市3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被“双开”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17-05-10 17:43 来源:巴陵风纪网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岳阳市纪委、岳阳县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先后对岳阳县原副处级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县砂石办原主任袁文,岳阳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海洋,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县砂石办原副主任陈辉立案审查。

经查,袁文违反政治纪律,以“收受、退还、索要、再退还”的伎俩掩盖收受财物事实,虚构借款情节,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涉砂企业老板勾肩搭背,打牌赌博,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全市清理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出借资金给涉砂企业老板并收取高息;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采砂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大额财物,侵吞财政资金,涉嫌犯罪。

姚海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亲属、他人违规在涉砂企业及挖砂船中入股分红,向涉砂企业高价转让快艇牟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大额财物,涉嫌犯罪。

陈辉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在挖砂船中入股分红,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大额财物,涉嫌犯罪。

袁文、姚海洋、陈辉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岳阳市纪委、岳阳县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袁文、姚海洋、陈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岳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