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关于6起社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编辑:岳纪宣 发表时间:2021-09-03 16:27 来源:巴陵风纪网 浏览次数: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套取、欺诈骗保、贪占挪用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岳阳市纪委监委对6起社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平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职工戴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已死亡参保对象社保基金105.96万元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戴君在担任平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个人账户股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个人终止确认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擅自变更已死亡对象个人账户合法继承人账号的手法,从社保基金中将315名应退款人员的105.96万元公款分多次转入自己控制的10张卡中,用于个人消费开支。2018年9月,戴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岳阳县毛田镇原党建工作站站长付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应为在职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公款问题。2018年10月,付聪在担任毛田镇党建工作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应为在职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39.87万元公款,用于偿还网络贷款和日常生活开支。付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付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华容县梅田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站长王昌平,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养老保险金问题。2018年7月至12月,王昌平担任梅田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取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等费用,并将其中39.32万元隐瞒、侵吞,用于其个人开支。2020年10月,王昌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华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股长卜良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卜良军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临聘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工作中,非法挪用参保人员交纳的档案托管费等费用42万余元,用于偿还其个人贷款、欠款及旅游等支出。2019年6月,卜良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临湘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所就业股股长李霞、副股长程良,利用职务便利,篡改社保信息,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时任临湘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所就业股股长李霞、副股长程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社保信息系统数据,优亲厚友,以低缴费社保基金基数为其两人的24名亲友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手续,其中10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金额共计9万余元。2018年6月,李霞、程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已办理的24名亲友予以清理,相关款项予以追回。

6.屈原管理区原琴棋乡北港村两任村干部隐瞒退休农牧工死亡信息,套取、冒领退休金问题。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时任屈原管理区原琴棋乡北港村支部书记李兰凯与会计胡茂福通过迟报死亡时间的方式,套取已故农垦企业职工养老金21750元,用于村级开支;2005年,时任屈原管理区原琴棋乡北港村支部书记胡茂金、村主任胡文军、会计胡茂福三人通过迟报死亡信息,代替他人照相等方式,套取养老金7000元,用于村级开支。2019年群众举报揭发该问题,2020年11月,李兰凯、胡茂福、胡茂金、胡文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涉案款项依纪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岳阳市纪委监委)